晴時多雲

中普經營權之爭 經濟部中辦:兩不相幫

2017/02/16 19:15

中石化投資的中普氣體爆發經營權之争。(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石化旗下中普氣體驚爆經營權之爭,董事長林克銘控訴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便宜行事,使他無法執行董事長職權。中辦代理主任許正宗表示,中辦一切依法並未偏袒,之前中石化要求印鑑變更,卻歷經六次補件、歷時半年仍無法出具有效的董事會簽到紀錄及議事錄;而目前中普董事長懸缺,中辦雖核准美商在4月12日前召集臨時股東會,並未允許其提出的解散公司議程。

中石化今發佈新聞稿,表示旗下中普氣體因中辦便宜行事,屢次對中石化變更公司印鑑等事項不作為,導致董事長林克銘無法執行董事長職權,而身為監察人的中石化總經理余建松更無法對該公司進行查帳,明將大動作開記者會說明。

中辦代理主任許正宗表示,中普氣體為中石化及美商普萊克斯合資,當初合資契約即是中石化股份49%、普萊克斯51%,但中石化方擔任董事長;在此結構下,因董事長為少數派,雙方經營理念不同即恐有紛爭。

許正宗也解釋,2014年中普補選出林克銘為董事長,但普萊克斯提出委任關係不存在,直到2016年11月1號法院判決確認林克銘為董事長,中辦當月9日即撤銷普萊克斯的變更登記;但因林克銘董事長任期2014年8月即屆滿,因此2015年選出的美方派董事長當然失效,目前中普沒有董事長。

許正宗說,普萊克斯掌握到董事長當然失效狀況,1月13日提出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要求討論三項議案,包括解散公司、變更公司章程及改選董事監察人。中辦考量公司目前經營正常,顧及雙方和諧及參考之前法院判例,並未允許解散公司納入議案,且目前臨時股東會也尚未召開。

對中石化控訴印鑑之爭,許正宗也說,中石化提出印鑑變更申請,但中辦要求其提出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中石化歷經六次補件、歷時半年均無法提出,因此無法同意。但去年底中石化提出時,因資料完備,中辦五天就完成同意,並未刻意刁難。

許正宗也表示,中辦基於官方立場不可能偏袒,且目前公司營運正常,不希望雙方相爭造成不好的下場,其合資契約設計原意應是要求良性平衡,但因兩邊不和睦造成經營權之爭,才有今天的局面,第三者或裁定者,有時也很難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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