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廖萬城索賄判10年半 鴻海:感謝嚴懲不法之徒

2016/10/31 20:56

廖萬城遭判刑10年半,對此鴻海表示感謝台北地院嚴懲不法之徒。(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鴻海集團前高層涉集體索回扣,其中前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遭查出向供應商索取新台幣1.62億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處廖10年6個月徒刑。對此,鴻海表示,感謝台北地院嚴懲不法之徒。

檢調指出,廖萬城利用掌管鴻海事業群每年高達10億美金的採購權限,透過白手套郝緒光向10家供應商索取高達1億6232萬餘元回扣,廖從中抽成約50%。台北地院依違反背信罪,判廖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追繳1億6682萬餘元不法所得。

根據《中央社》報導,鴻海對此表示,感謝台北地院嚴懲不法之徒,同時強調,會繼續秉持對投資大眾負責的精神,對於不肖員工勿枉勿縱,維持誠信的交易環境,讓企業能有乾淨的經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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