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認定規避黨政軍條款 投審會將中嘉案退回NCC重審

2016/09/20 16:19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遠傳併中嘉案連闖NCC、公平會兩關,僅再過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即可底定,引發外界爭議。今投審會召開會議審查此案,決議退回NCC重新審查。投審會執祕張銘斌表示,投審委員在審查此案資金結構後,認為遠傳仍是最主要出資者,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情況,認為遠傳目前投資恐藉脫法行為規避黨政軍條款限制,要求NCC重新作審查及認定。

遠傳去年7月表示將以171億元台幣間接入主中嘉網路,形式為購買美國摩根史坦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所管理基金為本案所設之子公司發行的公司債,引發外界對遠傳規避黨政軍條款批評。然而包括NCC、公平會均陸續在去年底及今年1月底已附帶決議方式通過本案,僅剩投審會最後防線。

今年2月立院經委會做成決議,表示新政府將被迫於520後馬上處理中嘉案,且NCC在中嘉案決議上有法令解釋的不當縮限等瑕疵,要求NCC重新審查,並明確表示在NCC未重新審議前,投審會不得審查此案。

然而NCC新任主委詹婷怡上任後,9月初發文投審會,表示NCC將維持之前通過中嘉案決定,不進行重審,並請投審會繼續審議此案。此舉導致外界批評,包括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抨擊NCC把關不力。

投審會今召開會議審理中嘉案,並決議退回NCC重新審查。張銘斌表示,投審委員在審查此案資金結構後,認為遠傳仍是投資架構中的最主要出資者,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的情況;委員認定遠傳投資規劃有脫法行為,恐規避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的限制,認為仍必須由主管機關NCC重新審理,調查是否有規避黨政軍條款可能。

投審會表示,當初NCC及公平會決議中有許多附帶條件,隱含遠傳實質控制的情況確有可能發生,若發生即恐出現當初處分失效的情況,因此審查委員產生合理懷疑,對此案難以形成通過共識。

而對NCC之前表示重審並無法源依據,是否會接受投審會重審決議,張銘斌也說NCC日前表示若有新事證仍可重新調查,而投審會認為NCC在審查過程中並未把主要資金來源、財務規劃納入審查,而這部份將是遠傳是否為實質投資人的關鍵因素,因此需NCC重新審議及認定。

張銘斌也表示,投審會並非否決此案,而是基於新事證希望NCC重審,目前整體投審過程並未結束。

根據遠傳及摩根史坦利呈報投資計畫,目前整體投資中嘉資金為745億台幣,由摩根史坦利旗下荷蘭商NHPEA及其子公司為投資主體;NHPEA自有資金33.12億台幣、遠傳認購不具股權轉換性質公司債171億、國內法人廣欣伍現金增資22億、國內銀行以借新還舊方式清償安博凱現金聯貸518.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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