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科銳東貝初判敗訴 業界評「不可思議的戰敗」

2016/08/09 15:36

上週美國ITC判東貝侵犯美國大廠科銳專利,圖為東貝在新北市的總部。(資料照,記者羅倩宜攝)

〔記者羅倩宜/台北報導〕美LED大廠科銳(Cree)控告台廠東貝(2499)侵權案,上週美國ITC(國際貿易委員會)行政法官初判東貝侵權,系爭專利有效,並因標示不實違反公平交易,産品遭禁止進口與下架。東貝表示,此案僅初判,最終勝負未定。不過業界認為,Cree的專利主張並不合理,東貝此役應勝而未勝,是「不可思議的戰敗」。

美國行政機關 ITC上週宣佈初判結果,美國照明通路商費特電氣(Feit)及其供應商東貝光電,侵犯科銳8596819、8628214、7976187、8766298號等四項有效專利;同時費特在産品上標示能源之星,實際並未達標,有誤導廣告妨害公平交易之疑,被裁定違法必須停止進口與已進口產品須下架。

對此東貝表示,標示不實應是客戶(指Feit)那邊負責,並強調美國能源之星的認證申請,早期申請時有分各種不同項目,「應是Cree出於商業干擾的動機,才提告。」另外,東貝也認為科銳的專利主張極不合理,其中一項專利內容是「凡使用交流電發光超過每瓦 60流明的LED 燈」均屬專利範圍。「這項專利明顯違反人類進步。現在全球最爛的LED至少都有每瓦80流明,難道全世界都踩到科銳專利嗎?」

曾以專利佈局服務及運營獲得總統創新獎的威爾立國際智權顧問公司總經理余昱辰表示,科銳此項專利(使用交流電發光超過每瓦 60流明的LED 燈)被核准,以一般世俗眼光看確實有待商榷;不過科銳在申請時的答辯過程中,把美國專利法規的特質發揮的淋漓盡致,成功並非僥倖。加上在ITC訴訟過程中,ITC公益律師(Staff Attorney) 已提示被告挑戰這些專利的論述方向有問題,建議修正,但被告卻置若罔聞,堅持以通常用來挑戰軟體專利的法規(Cree專利屬於硬體專利)應戰,令人費解。

東貝此案屬於ITC行政法官初判,接下來尚須經過ITC委員會判決、總統行使否決權、聯邦法院上訴等流程。余昱辰認為,總統行使否決權的機會不大,史上極少動用,一般都會尊重行政機關的裁量。近期唯一的例外是ITC判定三星勝蘋果,導致iPhone與 iPAD須在美國下架與禁止進口。歐巴馬總統基於消費民生考量,認為在美國本土買不到美國著名品牌手機不符社會公益,因此推翻行政裁量,仍允許iPhone 與 iPAD 繼續販售。

不過科銳與東貝此案,原告是美國製造型的上市公司,被告是美國通路商加上台廠,在初判對原告有利的情況下,委員會或總統要推翻的機率不高。接下來須期待在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CAFC) 的上訴,如果被告可以調整一下訴訟方向與團隊陣容,翻盤的機率還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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