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電業法改革 中市:希望開放區域綜合電業

2016/07/26 14:54

經濟部能源局今召開電業法修法説明會。(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於今明兩天舉行電業法說明會,對新版電業法設計輸配電由國營獨佔電力網公司經營,台中市政府代表指出,希望能把輸、配電分開,讓地方政府未來能與在地電業結合成立區域型綜合電業,讓電力可就近使用並貼近地方需求。

新版電業法草案預計7月底將送入行政院,根據草案,未來電業自由化將採2階段,第1階段將開放發電業、部分售電業及代輸,修法通過後1到2.5年間完成開放,此期間並將成立電業管制機關,而台電仍維持發、輸、配售一體的綜合電業,維持供電穩定。

第2階段則為廠網分離,預計修法通過後4到6年內完成,原本做為綜合電業的台電將分割為發電業及電力網業,且不得交叉持股,最終將僅有電力網公司為獨佔國營。

台中市代表在說明會中指出,目前草案中輸配電由國營獨佔電力網公司經營,若地方政府要成立地方電能公司,只能經營綠能跟地方售電端。他指出,希望未來能把輸配電分開,地方政府未來若成立能源公司,就可以經營配電業,會更有經營效率。

他舉例,德國有數百家配電業,大部分也有地方政府參與,日本的區域電業也是,若未來輸配電能方開,地方政府能源公司能經營配電相關業務,將能與在地電業進行結合,經營區域型綜合電業,未來電力可就近使用,減少輸電耗損,且地方經營公用事業,可掌握輸配電的公益用途,也能有適當的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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