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積電赴中設廠遞件 2個月內審查完畢

2015/12/07 16:26

台積電今宣布向投審會遞件,申請赴中國設立12吋晶圓廠與設計服務中心。(資料照,記者洪友芳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積電今宣布向投審會遞件,申請赴中國設立12吋晶圓廠與設計服務中心。經濟部投審會今證實已收到申請案,表示先針對文件是否齊全做第一步審查,備齊後送相關單位彙整意見後再召開投審會討論,預計兩個月內審查完竣;但恐無法於本月底進行審查,最快將於下月開會。

投審會指出,根據台積電送審資料,本12吋晶圓廠規劃月產能為2萬片12吋晶圓,預計2018年下半年生產16奈米製程,總投資額為30億美元。

投審會指出,接下來將把資料送給參與審查相關單位,包括經濟部工業局組成關鍵技術小組、技術處、陸委會、勞動部、國發會、環保署、金管會證期局及銀行局、央行、國安局及竹科管理局;待審查單位回覆意見後,再開會進行討論。

對台積電赴中設12吋廠,工業局表示主因台積電主要對手如Intel、三星等都於中國設廠,需給業者更彈性的運作空間以與國際對手競爭;而對外界包括資金外流、關鍵技術外移等疑慮,經濟部都已進行影響評估。

經濟部表示,在資金面上規定需以非舉債借貸方式,初期必須投入自有資金,後由中國投資事業的盈餘再轉投資,且應在台應有相對投資及研發;而台積電目前在中科持續投資,也會納入投審會審查時的考量。

而在就業面上,《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鑄造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與液晶顯示器面板廠關鍵技術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也規定不得因在中投資而有裁減台灣員工之情形;工業局表示台積電紀錄良好,之前赴中投資松江八吋廠,就並未影響在台就業人數。

且根據作業要點,工業局認定赴中製程須為申請時量產最高技術之落後一個世代,目前台積電欲以16奈米赴中,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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