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左左右右」跑通告賺教育基金 一樣要繳稅

2015/02/27 14:53

去年紅到今年的雙胞胎童星「左左右右」參加演出所賺取的「教育基金」,得先與父母合併申報課稅。(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滿20歲而有所得時,應列為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課稅,不能單獨申報。換言之,去年紅到今年的雙胞胎童星「左左右右」,參加演出所賺取的「教育基金」,得先與父母合併申報課稅。

最萌雙胞胎姊妹「左左右右」,是去年全台最紅的童星,兩人因模仿韓國女子偶像團體Crayon Pop的成名作〈Bar Bar Bar〉舞蹈,在網路上迅速爆紅,更因此受邀前往美國,參加知名脫口秀節目「艾倫愛說笑」;今年初更登上小巨蛋,參加除夕特別節目「紅白藝能大賞」,可愛形象深植人心,堪稱名利雙收。她們的父母已表示,要將所有收入存起來,當成她們未來的教育基金。

不過,即使左左右右去年賺到的通告費,比她們父母的年收入還多,她們父母在今年申報綜所稅時,仍須將左左右右列為受扶養親屬,將她們的收入合併申報課稅。國稅局官員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以及合乎第17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的受扶養親屬,有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官員解釋,依財政部函釋規定,未成年子女的年度所得,須由其父母合併申報課稅,但未滿20歲子女若已結婚,依民法第13條規定,已具有行為能力,得合併配偶所得,單獨申報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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