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第三方支付聯盟:期待子法盡早通過 避免淪為空轉

2014/12/19 10:13

網家董事長詹宏志出面批評政府後,銀行公會昨日又宣布不願制定子法,導致第三方支付上路遙遙無期。圖為網家董事長詹宏志。(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網家董事長詹宏志出面批評政府後,銀行公會昨日又宣布不願制定子法,導致第三方支付上路遙遙無期,今(19)日第三方支付聯盟包括歐買尬董事長林一泓、悠遊卡董事長張家生、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辣椒董事長鄧潤澤等共同連署,發表聲明稿如下:

綜觀世界之第三方支付產業發展,從1998年美國Paypal到2004年中國大陸支付寶誕生與崛起,甚至是2007年非洲肯亞開始的M-Pesa行動支付,在在都讓人類在金融支付體系上有著突飛猛進的躍進,而躍進後帶來的好處是支付更方便、更即時、電子交易使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亦降低洗錢與偽盜冒的風險、降低金流成本等等......也就是因為這麼多的優點,造就了今年透過Paypal支付的金流量達新台幣2.357兆,透過支付寶支付的金流量更高達新台幣9.9兆。網路的興起與行動裝置的快速發展,全球各種產業均面臨著快速改變的挑戰,支付方式與支付工具也不例外。

台灣正因為長久以來金融秩序穩定,更極度重視消費者保護,因此即便是亞力山大事件,從原本是簡單的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消費糾紛,演變成為政府政策要求銀行業者賠償消費者損失,這是世界難得一見的特例,但也就是因為這樣的保護消費者權益之社會氛圍,造就了這十多年來金融體系上,保護與穩定重於興利與創新,這是有一定的歷史背景與包袱,而非單獨任何人的錯誤。

第三方支付相關專法自2012年8月行政院決議,9月從經濟部接手草擬法案至今,經濟部召開公聽會3次、金管會召開4次,而母法的制定,不論是行政院、金管會、支付業者、警政署、內政部、消保處、銀行業者、中央銀行......等均已充分表達過意見,大部分業者亦都能夠接受母法的精神,但礙於國家電子商務乃為與未來經濟發展之大事,不容時程再有所延誤的前提下,金管會將繁複的類金融產業子法之制定交由銀行公會來草擬,其初衷乃為加快時程。據悉,金管會原訂在初稿草擬完成后再召開公聽會尋求業者共識。

未料此舉竟引發枝節爭議,甚至有延宕立法時程之虞。部分業者憂心銀行公會成員與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業務上有某種程度上之競合關係,若將子法初稿交由銀行公會草擬,恐有不利第三方支付健全發展之疑慮,但又若將子法交由業者草擬,又有淪為球員兼裁判自肥之虞。因此,我們呼籲:切勿因此枝節延宕立法進程,錯失迎頭趕上之機遇,期待主管機關能夠主動化解爭議,讓子法制定之權責交還由金管會為之,保持嚴謹但不失開放的態度,讓台灣落後的網路電子商務環境中,有機會在行動支付與跨境交易上迎頭趕上,切勿讓過去兩年來主管機關與各界的努力,一夕之間付之一炬。台灣的進步需要的是溝通而不是對立,更不是原地踏步,淪為空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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