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莿桐傳賄選 2人羈押禁見
2018/11/19 12:09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查獲雲林縣莿桐鄉某村長林姓候選人胞兄及曾姓樁腳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買票,今天複訊後檢方以涉嫌重大聲請收押,2人均被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接獲線報莿桐地區有賄選,出動檢察官黃立夫、何金陞、紀芊宇、郭智安等人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調查站偵辦,分別搜索林姓候選人住處,並傳喚涉發放賄款樁腳、收受賄款選民及相關證人10餘人到案。
檢方指出,檢警掌握該林姓村長候選人胞兄為讓胞弟順利當選,自11月8日至12日間透過曾姓樁腳以1票1000元為對價行賄買票,檢方傳喚涉嫌收賄的選民到案後,部份坦承收賄,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共1萬1000元,訊後諭知請回。
林姓候選人胞兄及曾姓樁腳經檢察官訊後,認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法院已裁准2人都收押並由檢察官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