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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騎車入校被上鎖 男大生竟告警衛妨害自由

無證騎車入校被上鎖,男大生反告教職員、警衛妨害自由,桃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鄭淑婷攝)

無證騎車入校被上鎖,男大生反告教職員、警衛妨害自由,桃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鄭淑婷攝)

2017/08/14 14:4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龜山區銘傳大學一名林姓男大生,今年5月4日早上10點多,將機車停在銘傳大學地下室停車場,因他的機車並無停車證,56歲王姓教職員工、48歲李姓警衛巡邏發現,依規定將車輪上鎖,並貼上「違規停車需繳300元才能解鎖」的告示,豈料林姓男大生拒繳,並控告王、李兩人涉嫌妨害自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林姓男大生違反規定在先,偵結予以王、李兩人不起訴處分。

事發時林姓男大生就讀大一,提告後檢方調閱「銘傳大學教職員工生校區汽、機車車輛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凡本校教職員工及申請獲准之學生,在校區行駛或停放汽、機車者,須至出納組繳費後,憑收據及識別證、行照、駕照到事務組登記後核發停車證」,如未申請停車證者停車被發現即上鎖,汽車須繳500元、機車300元才能解鎖;林姓男大生則指稱,他不清楚校內有這個停車辦法。

不過,林姓男大生的說法卻被檢方打臉,檢方指出,校園內及停車場張貼有8張告示,都寫明未辦停車證者停車、罰款,林姓男大生就算不知道有停車辦法,但騎車進入停車場時可以看到這些告示,卻仍執意為之就是違反規定。

檢方指出,林姓男大生違反規定在先,王、李兩人只是依規定行事,林姓男大生得自行承擔短暫無法使用機車的後果,偵結予以王、李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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