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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炳坤再審案大進展 檢罕見當庭無罪論告

蘇炳坤被控強盜案獲再審,高院今開庭,檢方罕見採無罪論告,蘇(中)激動說「感謝檢察官」,律師尤伯祥(右一)指檢方無罪論告,意義重大。(記者楊國文攝)

蘇炳坤被控強盜案獲再審,高院今開庭,檢方罕見採無罪論告,蘇(中)激動說「感謝檢察官」,律師尤伯祥(右一)指檢方無罪論告,意義重大。(記者楊國文攝)

2018/05/21 18: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蘇炳坤32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卻獲得總統特赦,他主張被冤枉,聲請再審獲准,高等法院今開庭審理此再審案,高檢署檢察官當庭表明本案將採「無罪論告」,高院則裁准傳訊郭中雄等兩關鍵證人出庭,蘇男激動拭淚:「感謝,感謝檢察官」;下次庭訊訂7月2日。

蘇炳坤的辯護律師尤伯祥表示,自己執業多年,只遇過2次檢方對被告採取無罪論告,除蘇炳坤之外,另一次就是在江國慶案,當時軍事檢察官對冤死的江國慶也採無罪論告,尤指出,檢方的舉動意義重大,代表檢察官「不是追訴狂」,能扮演稱職的公益代表人角色,此外,也感謝高院願調查蘇炳坤所重申的警方刑求問題。

原本在新竹經營家具行的蘇炳坤(67歲),被控1986年3月23日凌晨3時許,與慣竊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銀樓,搶走逾32兩金飾,蘇男隔年3月被依強盜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判刑15年定讞。

蘇男堅稱郭男挾怨誣陷他,逃亡10年才到案入監,2000年底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蘇認為特赦只是「總統給我清白,但司法沒有給我清白!」堅持透過再審洗刷污點,只求判他無罪,求取清白之身,終獲高院裁准再審,成為首位經總統特赦仍獲再審的刑事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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