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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人影就開槍! 嗆聲的判8年、開槍的7年半

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8年,劉7年6月。(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8年,劉7年6月。(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2018/09/18 10:5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劉建廷、陳岳宏攜械討債,與楊姓被害人談判不合,楊男看見他們身上都有槍,立即躲進屋內鎖門,且關燈上2樓躲避,陳在屋外恫嚇「你不開門我就要打死你,你永遠不要出來」等語,由劉持槍爬上屋外大貨車車斗,朝2樓「人影」開了2槍,所幸未擊中人員,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陳8年,劉7年6月。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嫌與被害人楊男有金錢糾紛(1萬多元),2015年3月28日陳與劉一起到清水區找楊談判討債,被告兩人各攜帶手槍一把到場,楊走出屋外與陳談判不成,瞥見劉、陳攜帶槍枝,來勢洶洶,藉故走進屋內躲避,鎖門、關燈、上樓。

陳在屋外向屋內大聲恫嚇:「你不開門我就要打死你,你永遠不要出來」等語,楊更是心生畏懼,與屋內友人逃至2樓,關上電燈,被告兩人見狀,劉站在屋外停放之大貨車後車斗上,持槍朝該屋內2樓人影方向射擊2發,但未擊中人員而未遂。

劉、陳隨即駕車離開現場,經警據報前往處理,大貨車車斗上留有已擊發之彈殼2顆予以扣案,調閱現場及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查獲劉、陳。

被告兩人都否認犯行,但是被害人楊及其友人指述明確,還有開車載劉到場的林姓友人供述,被告等犯行明確,兩人都有前科,判處陳8年,劉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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