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要謹慎! 妙齡女子領包裹差點關7年以上
2018/09/17 14:2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年輕陳女差點踏入求職陷阱!應徵行政工作,簽收公文、整理資料等,第一次到快遞公司領包裹,被警察當場逮捕,內藏有3把制式槍彈(價值30餘萬元),被依違反槍砲條例法辦,檢察官查明陳女不知裡面有槍枝,認知是馬達,且同案主嫌林嘉強事後四處尋找陳女,與同夥對話「只叫她收馬達,收到後就消失,不覺得她那麼聰明知道裡面有東西」。檢方認定陳女不知裡面是槍枝,諭令不起訴確定。
不起訴書指出,新北市陳女在臉書打工群組裡,看到應徵助理,問對方工作內容,對方說一般行政助理、秘書、整理資料、簽收文件等,雙方就加入line好友,陳女問對方薪資,對方說每月至少5千元,有工作就是6千元。這些內容都有line的對話存底。
幾日後對方就line說要領包裹,領到包裹後要她聽指示,收包裹前要聯絡郭小姐,收到包裹後要line通知他(暱稱你,即本案主謀林男,31歲,林嘉強是美國華僑,國立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學生,從菲律賓走私槍械轉賣中國),她有打開其中一個包裹外包裝,裡面就是汽車用馬達,她有拍照傳給對方確認,被警方逮捕後打開馬達,才知道裡面有藏槍彈。
檢察官指出,陳女被警察逮捕後,林男還傳送簡訊給同夥「陳女協尋啟事」,還傳送內容為「沒說馬達裡面有東西,只叫她收到後通知,幫忙轉寄,收到後就消失了,不覺得她那麼聰明知道裡面有東西,快遞公司都不知道」。
檢察官說,陳女所辯可採,運輸制式槍械是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罪責,但陳女確實不知道裡面是槍械,僅因求職接受指示領貨(馬達),該案台中地檢署給予不起訴,經送台中高分檢再議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