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未申請許可挖破瓦斯管 中市府送法辦
2017/10/12 15:21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逢甲商圈9月底發生廠商未申請道路挖掘許可即違法開挖,且發現瓦斯管線警示仍持續挖掘,造成瓦斯外洩,影響公共安全。市府建設局今天表示,該案除依「台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對行為人處最高罰鍰10萬元,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這也是該自治條例實施以來,第一起移送肇事行為者的案例。
西屯區西屯路二段某住戶9月23日委託廠商進行側溝打除清淤作業,但施工廠商事前未向市府申請道路挖掘許可,即違規開挖,且在挖掘時,發現天然氣公司安裝在地面上的警示標示,卻未向天然氣公司調閱管線圖資,依舊逕行開挖,造成天然氣外洩。
建設局表示,針對施工廠商違規開挖並影響公共安全,除依「台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處最高罰鍰10萬元,並依涉犯「刑法」第177條「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罪」,以及第354條「毀棄、損壞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將該廠商移送法辦。這也是統挖自治條例實施以來,第一起移送肇事行為者的案例。
建設局表示,除嚴懲不法行為,為推動台中市公共設施管線資料建置的完整性及正確性,該局整合完整的管線單位3D圖資,建立系統開放民眾使用;今年更進一步推動施工單位雙認證制度,廠商必須取得市府認證合格的安全技師簽證及施工管理人員監督,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