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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不知行情隨便賣 9坪持分地竟值1000萬

新北市板橋區北門街公辦都更案,完工後為地上15層、地下4層的住商大樓。(資料照,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北門街公辦都更案,完工後為地上15層、地下4層的住商大樓。(資料照,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2018/11/12 00:0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寸土寸金!新北市江姓一家人擁有板橋北門街公辦都更案9坪持分土地,他們不知土地價值高達上千萬,僅以265萬低價出售;不料,居間仲介的王姓女子見有利可圖,從中搞鬼,隱瞞實際價格,把價金墊高到1108萬,賣給委託她購地的劉姓建設公司老闆,騙取843萬差額,新北地院除依詐欺罪判她6個月徒刑外,另判賠843萬餘元。

據查,板橋北門街公辦都更案於2006年送案、2010年核定、2015年動工興建,今年完工,改建為地下4層、地上15層大樓,共有129戶,基地面積將近575坪,鄰近板橋林家花園,生活機能優良;產生糾紛的這筆土地約258坪,江家6人持分約336分之12,換算約9.237坪。

據了解,買家劉男是某建設公司老闆,也是該地地主之一,想取得更多土地獲利,因而委託從事土地開發的王女,找其他持分地主買地;王女再與呂姓男子合作,由呂男與地主談價錢。

2014年間,江家人因不知行情,同意以265萬5千元出售這9坪土地,換算一坪約29萬5千元,王女隨後開支票付款,並在取得江家授權後,隱瞞實際價錢,要求劉男抬高買價,最後,劉男同意以1108萬8千元買下,換算一坪約123萬餘元。

王女為了拿到款項,還以方便地主分配價金,要求劉男塗銷支票受款人,實際上只是方便她拿支票自行兌換,詐取843萬餘元差額得手。

隔年,江家人收到都更建商通知,得知該土地都更前價值1358萬餘元、都更後分配價值2096萬餘元,江家人驚覺遭騙,自訴控告王女、呂男、劉男及其子4人詐欺等罪(一、二審4人均無罪),此時,劉男才知自己當了肥羊,怒告王、呂2人詐欺。

刑事部分,王女否認詐欺,一審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王女是劉男委託的仲介人員,應誠實告知價格,卻隱瞞重要訊息,賺取價差,判刑6月,呂男則無罪;劉男並提求償,王女仍堅稱雙方是類似承攬關係,她幫劉男取得土地完整產權的工作,並獲取報酬,民庭法官並不採信,判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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