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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職落榜 她網拍補習班課程光碟卻挨告

陳女將購買的公職補習班課程錄音檔製成光碟,連同參考書一起放在網路上販售,挨告違反著作權法,後雙方達成調解,補習班撤告,新北地檢署予陳女緩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陳女將購買的公職補習班課程錄音檔製成光碟,連同參考書一起放在網路上販售,挨告違反著作權法,後雙方達成調解,補習班撤告,新北地檢署予陳女緩起訴處分。(記者陳慰慈攝)

2017/11/18 11:5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陳姓女子參加高普考落榜,她將先前購買的公職補習班課程錄音檔製成光碟後,連同參考書一起放在網路上販售,補習班認為陳女違反著作權法而提告,事後雙方達成調解,補習班撤告,新北地檢署因此予陳女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上繳國庫2萬元。

103年間,陳女為參加高普考,向志光教育科技公司購賣高普考人事行政總複習課程光碟及參考書,但嫌光碟播放程序麻煩,陳女因此將光碟轉成MP3錄音檔來複習課程,因最後沒考上,陳女認為這些教材都沒用了,將錄音檔燒錄重製成光碟,連同10本參考書,標價約7、8千元,放上雅虎奇摩網站拍賣,因上課課程有著作權,志光公司因此對陳女提告。

陳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因犯後態度良好,並與志光調解成立,志光撤告並同意予緩起訴處分,並經志光同意,此案不得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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