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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人工流產 富二代硬上判刑4年10月

前女友人工流產, 富二代硬上判刑4年10月。(情境照)

前女友人工流產, 富二代硬上判刑4年10月。(情境照)

2017/08/15 15:4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在自家公司上班的27歲王姓富二代,與女友小美(化名)分手後,跑到小美家求復合不成強行性侵,事後,小美懷孕自行服用藥物墮胎、子宮還在流血,王男不顧小美哭求:「醫師說不可以發生性行為!」強行性侵得逞,小美不堪受辱指責王:「我不是你發洩的工具,你憑什麼這樣對我!」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10月徒刑。

本案先發生於前年11月26日,王男為求復合上門卻不顧小美哭求:「可不可以不要這樣,可以停下來嗎,我們已經分手了」,強行性侵後,再拿驗孕棒要求驗孕,小美認為2人分手1個多月,加上生理期還沒到,不可能懷孕,但驗孕結果真的懷孕,此時,王男才說2人之前酒醉發生性行為所致。

小美不敢置信,但她決心斷絕與王男關係,到診所拿藥服用人工流產,同年12月28日晚間10點半,王男又拿著婚戒求婚,小美剛墮胎沒多久,身體虛弱、子宮尚有持續出血,需就寢休養,請王男離開,不料,王男竟強脫她內外褲,不顧小美哭求「不要這樣、醫師說不可以發生性行為」硬上。

事後,小美本不想張揚,不料,王男父親傳簡訊指責她,小美才提告;法院審理時,王男坦言有發生性行為,辯稱都是你情我願。

不過,合議庭認為小美所述一致,並無重大矛盾或瑕疵,且小美事後有在LINE中指責王:「我不是你發洩的工具,你憑什麼這樣對我」王男沒有澄清或反駁,不僅如此,王男在電話中,還不斷道歉說:「你看我剛剛根本就不是洩慾」,斥責王不尊重女性性自主權,判刑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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