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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與女網友兩度車震 1個月後挨告性侵…

彰化縣一名警官遭住南投縣的女網友控告性侵,南投縣警方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記者陳鳳麗攝)

彰化縣一名警官遭住南投縣的女網友控告性侵,南投縣警方已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記者陳鳳麗攝)

2018/10/14 00:33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彰化縣一名巡官與住南投縣女網友相約見面、出遊,兩人曾兩度車震,女網友過了1個月向南投縣警方報案,控告巡官性侵,但巡官矢口否認,強調是女子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南投縣警方在訊問後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當中出現的疑點,請檢察官調查釐清。

被南投縣女性上班族指控性侵的男子,是任職彰化縣某分局的巡官,女子1週前向南投縣警方報案,指控與她經由臉書認識的巡官,分別在8月中旬及9月初,於竹山鎮某景點附近和一間廟宇附近的停車場內性侵她。

南投縣警方在受理態度謹慎小心,請彰化縣警方共同偵辦。被控性侵的巡官昨天由任職的分局督察組長陪同,到南投縣製作筆錄。

據透露,張姓巡官目前單身,透過臉書網路平台認識住南投縣的女上班族,兩人彼此有好感,才約出來見面。被控性侵的巡官坦承兩人在8月中旬和9月初發生車震,但他矢口否認性侵,強調是女子主動與他發生性行為。

女上班族提告,指證歷歷,南投縣警方昨天傍晚將這名巡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不過,被害女子在第一次遭性侵後沒有報案,後來又發生第二次性侵,且在第二次性侵發生後的1個月才向南投縣警方報案,而且男女說法大不同,一方說性侵,一方說兩情相悅且對方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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