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訂定獸醫診療機構規範 提升動物醫院品質
2018/07/17 15:12
〔記者林欣漢/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訂定「基隆市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草案,提升動物醫院醫療品質,以改善醫病認知落差衍生的消費糾紛,今天市務會議通過,預計7月底正式實施。
該草案規定動物醫院至少應有執業執照的獸醫師或獸醫佐1人,有放射線設備者,至少應有非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人員1人,另醫療服務設施、住院設施、手術設施均應為獨立區,以及相關醫療服務應具有的設備等,違者可依獸醫師法處9000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善,可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基隆市長林右昌指出,草案是基隆市所有獸醫的共識,透過完成法制動作,提升基隆動物醫院設備與規格,對飼主和寵物都是一大福音,未來新開業的獸醫診所,都要符合標準才允許開業,已經在執業的獸醫院,也要在2年內完成改善,讓毛小孩得到妥善照顧。
市府產業發展處長林青海說,統計基隆有2萬7000隻家犬、9000隻家貓,其他還包括兔、鼠、貂、鳥、龜,動物也會生病,透過立法強制升級基隆市動物醫院醫療設備及規格,確保寵物就醫權益,提醒民眾帶毛小孩就醫時,注意獸醫師是否有證照、診療機構是否有執照,若沒有可向市府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