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網路密碼設得太簡單 捷運員工無辜吃上官司
2017/11/14 11:5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任職於台北捷運公司的鍾姓男子,去年12月被影業公司指控涉嫌利用BT下載「神鬼駭客:史登諾」電影,違反著作權法。鍾男則向檢察官表示,案發當時自己才剛下班,可能是無線網路密碼設定成12345678太過於簡單,所以被他人利用,非法下載影片。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難認定是被告非法下載影片,罪證不足,予以鍾男不起訴處分。
影業公司發現自家的影片被人非法下載,到台中警察局提出告訴,警方循下載IP位置,找到鍾男,約談他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將鍾男函送法辦。
鍾男向檢察官表示,自己在捷運公司任職,案發當天都在公司值班,直到下午5時50分才下班,不可能在7分鐘內趕到家中,可能是設定的WIFI密碼太簡單,被人破解才會利用該IP下載,而自己使用雙頻路由器,曾被發現有5個容易被攻擊的點,也可能遇到駭客入侵。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鍾男本身就有訂閱線上影片,有合法管道可以觀看電影,且提出的證據並非無理由,根據罪證有疑,利歸被告的無罪推定法則,予以鍾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