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賣劣油免罰5千萬 高市衛生局:遺憾
2017/08/18 17:04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強冠公司販售的「全統香豬油」油品原料,使用屏東郭烈成的不合格原料油,被高雄市衛生局裁罰5000萬元;強冠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定讞。衛生局強調,「對此判決感到遺憾」。
衛生局指出,雖然尊重法院判決,但行政裁罰與刑事處罰的性質、範圍並不同,且強冠公司董事長葉文祥遭判22年有期徒刑,與強冠公司受行政裁罰,分屬不同行為態樣,兩者受罰的對象也顯然不同。
衛生局強調,對於惡性重大的業者,仍將堅持主動先予行政裁罰的立場,以維護食品業紀律及確保民眾食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