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分組決議》一審判決後 應公開起訴書
若被告要求或已報導 應立即公開 避免片段資訊對被告不利
〔記者曾韋禎、項程鎮、溫于德/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昨召開第五次會議,要求檢察官應於一審判決後上網公開起訴書,但如經被告要求,或已經媒體報導,就應立即公開,避免片段資訊對被告不利。
下次會議將討論參審、陪審制
分組召集人、前大法官許玉秀會後指出,原定昨日的會議要請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就法庭直播表達意見,但已無暇討論;第六次將延長時間,全力討論人民參與審判究竟是採參審制或陪審制。
許玉秀表示,大家在之前的會議多同意公布起訴書,但昨日卻花了兩小時討論;法務部認為若案件偵結就公開,會造成未審先判的負面效應,若未來採行參審制或陪審制,更該避免人民因外界討論起訴書內容而產生既定立場,故建議應於一審判決後才公開。
會議決議,若未來採取起訴狀一本制,因只會有起訴事實而無詳細內容,起訴書就應即時上網公開。在這之前,起訴書應於一審判決後上網公開;但如經被告要求,或媒體已報導者,就應立即公開,避免片段資訊對被告不利。
許玉秀表示,對於第三人可否申請審判錄影、錄音與卷證,司法院、法務部都表示過去都討論過,皆以書面表達立場;但這方面的需求主要來自學術研究,要如何兼顧公益與隱私?會議有做成決議,要求司法院、法務部繼續研議。
許玉秀指出,會議有對法務部公開其所建置的律師資訊查詢系統做成決議。要求法務部公開查詢系統,但律師懲戒的相關資訊,最嚴重的停止執行、除名,公開到律師死亡為止,其餘的懲戒則在五年後不予公開。
許玉秀表示,由於現行的司法資訊系統是以法官為目標,沒考慮到人民使用的問題。會中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以「重建司法系統和人民的關係」為目標,制定五年的數位與開放政策計畫,提升政府資訊再利用的實用性。結合民間創意,讓政府資訊的價值最大化。
此外,第三分組日前已開會討論檢察官定位問題,仍採現行司法官體制,但昨天第四分組委員張靜也提案討論,檢察官協會昨天發新聞稿質疑,「難道某一組在結構上難以突破,就能將議題換到他組以求翻案?」邱太三也表示,各分組若要增加議案,須先經司改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同意。